使用人数较少的宾馆和公寓内附设游泳池、桑拿房、疗养所等处的按摩池,宜采用带小型循环水净化装置的成品型按摩池。
1、使用人数较少的宾馆和公寓内附设游泳池、桑拿房、疗养所等处的按摩池,宜采用带小型循环水净化装置(由循环泵、过滤器、加热器和消毒装置等组成)的成品型按摩池。
2、使用人数较多的水上游乐场所和游泳池等处的按摩池,宜设计土建型公共按摩池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2.1 池子平面形状,根据设置地点的情况,可设计成不规则几何形状;
2.2 当与非竞赛游泳池合建在一起时,功能分区应互不影响。池岸应高出水面和地面。池岸周围地面应设带格栅板的排水沟;
2.3 水力按摩座位、气泡按摩座位和气泡按摩躺位等不同功能按摩,应沿池边分区设置;
2.4 座位数量应按使用人数确定;
2.5 池内水深不得超过1.2m,按摩座位水深不得超过0.70m;
2.6 当水深超过1.0m 时,每15m 池长应设扶手一个。池子出入处水深超过0.6m 时, 应设进出池子的台阶和扶手。
3、水力按摩池水流系统的设计,应符合下列要求:
3.1 成品型按摩池宜采用单水流给水系统;
3.2 非成品公共按摩池,宜采用双水流给水系统;
3.3 水力按摩喷嘴的供水压力宜采用50~120kPa。
4、按摩他的水温,应符合CECS 14:2002 3.2.1的规定。
5、按摩池池水的循环周期,应符合CECS 14:2002 3.2.1 5.2.1的规定。
6、按摩池的水质卫生标准应符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。


